延安大生产运动
延安大生产运动,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主要开展农业生产,兼办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商业。党政机关、部队、学校普遍参加生产运动,逐步达 到粮食、经费自给、半自给或部分自给。同时,实行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组织劳动互助,发展人民经济,以改善人民生活和保障供给。
1938年10月日本军队占领武汉后,改变其侵华政策,逐步将主要军事力量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实行灭绝人性的烧光、杀光、抢光“三光”政策。国民党在日本帝国主义诱降面前,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破坏抗日统一战线,包围封锁陕甘宁边区及各抗日根据地,停发八路军、新四军经 费,加之华北等地连年遭受自然灾荒,致使整个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发生极大困难,军队供给濒于断绝,陷入没粮吃、没衣穿、没被盖、没经费的困境。1941 年,由于日本侵略军的疯狂进攻和“扫荡”,国民党顽固派的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使解放区(即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发生了极为严重的困 难。为了战胜困难,坚持抗战,1942年底,党中央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号召解放区军民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开展大生产运动。
面对如此严重的困难,我们是“饿死呢?解散呢?还是自己动手呢?”毛泽东代 表党中央坚定地回答,“我们是确信我们能够解决经济困难的,我们对于在这方面的一切问题的回答就是‘自己动手’四个字”。其实,抗日战争一爆发,陕甘宁边 区政府就从自己肩负的使命和所处的的重要地位出发,根据中共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了“休养民力”,恢复和发展人民经济的政策,提出了经济建设的基本任 务是:“发展国防生产、充实抗战力量,供给战争,改善人民生活,团结广大民众,推行民主政治,参加战时生产,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1938年,边区留守 兵团的一部分部队开始了农副业生产,诸如种菜、养猪、打柴、做鞋等。这些做法使他们的生活供给得到一定改善。党中央及时总结这个好经验,并在整个留守部队 和机关、学校加以推广。1939年1月初,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产议会上讲话时,提出了“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的口号,号召边区人民群众 和部队、机关、学校全体人员开展必要的生产。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 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讲到边区的任务时说:“要支持长期抗战,应付与日俱增的经济困难,同时建立国防经济基础,改善人民生活,以加强抗战力 量,扩大生产运动,成为目前重要战斗任务之一。”此次参议会还通过了高克林等提议的“工作人员参加生产运动案”,交付边区政府实行。26日中央书记处再次 讨论边区生产问题,决定成立中共中央生产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边区的生产工作。同年2月2日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办公厅主任李富春, 代表中央在延安召开的生产动员大会上作了《加紧生产,坚持抗战》的动员报告,阐明了开展生产运动的目的和意义,提出了发展生产的具体计划,号召全体军民, 努力生产,克服困难。4月10日,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和《督导民众生产勉励条例》,具体规定了对群众生产加强组织领导的有力措 施。6月10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又指出,“吃饭是第一个问题”,要求“自力更生克 服困难”。11月,中共陕甘宁边区第二次代表大会总结了抗战以来边区经济工作的经验,通过了《关于继续发展边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决议》,号召边区人民, “继续发展边区经济,使边区全体人民丰衣足食,使边区能在抗战建国的艰苦过程中奠定克服困难与自给自足的基础”。边区的党和政府响应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决 策和号召,明确提出“自给自足”的,大大激发了边区军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热情。为了保证大生产运动的胜利开展,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 勇于改革,善于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指导大生产运动的方针和政策。毛泽东曾先后发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 运动》以及《组织起来》等著作,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和财政工作总方针。这个总方针,符号客观经济规律,正确反映了发展经济与保障供给以及 经济工作与财政工作的关系,纠正了那种不注重发展生产,开辟财源,而单纯在财政收支上打算盘的错误做法。这个总方针,要求从实际出发,发动和组织军队、机 关、学校和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开展生产运动,在着重发展民营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公营经济,以求解决边区政府的财政困难,满足军民必不可少的物资需求。这 个总方针,既反对不顾战争的需要,单纯地强调政府要施“仁政”,减轻人民负担的错误观点;也反对不顾人民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竭泽而渔,诛求无已 的错误主张。总之,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保障抗日费用供给的需要,就是要用发展生产作为克服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所以它反映了抗日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 动的目的和基本经济规律,是领导军民进行大生产运动的根本纲领,保证着这一运动的正确方向。根据这一总方针,党中央和毛泽东还为开展大生产运动制定了一系 列具体发展和政策。诸如,在工、农、商各项经济事业中,实行“以农业为第一”的方针;在农业生产领域,实施减租减息、增开荒地、推广植棉、不误农时、调剂 劳动力、增加农贷、提高技术和累进税制等政策以及“组织起来”开展劳动互助的方针;在处理各种关系问题方面,提出“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公私兼顾”、 “军民兼顾”、“发展生产,厉行节约”的方针和政策等等。这些方针和政策,符合边区的客观经济实际,兼顾了不同群体和集团的利益,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 性,指导大生产运动沿着健康的轨道顺利发展。
大生产运动,是中共中央、毛泽东适应形势发展客观需要,争取抗日战争乃至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战略决策,它的实行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