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

2021-02-10 22:40:29 王子柠 1458

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位于河北省滦南县潘家戴庄村,占地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56平方米。是经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由省、市、县共同投资557万元兴建的,1997年11月奠基,1998年3月动工,2000年4月竣工,2000年12月正式对外开放。

惨案遗址一直是周边群众凭吊遇难同胞,追忆民族耻辱的重要爱国主义教育场所。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1993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被中宣部列为第三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潘家戴庄惨案发生于1942年12月5日。12月4日,驻防今滦县张各庄的日军骑兵队,得知我第一区队在程庄一带活动的消息,立即纠集张各庄、司各庄据点日伪军连夜奔袭。12月5日,以驻张各庄日本骑兵队长铃木信为首的日伪军250余人,按日军第27师团、第27步兵团少将铃木启久命令所属第一联队骑兵队"彻底肃正该村庄"(铃木启久《我在冀东任职期间的军事行动》),对潘家戴庄的百姓实施报复行动。一天功夫,屠杀无辜群众1280人,烧毁房屋千余间,财物被抢劫一空。杀人现场惨不忍睹,30名婴儿被摔死在碌碡上,60名孕妇惨遭杀戮,27户被杀绝,31户只剩孤儿寡母。日伪军采取了枪挑、棒打、活埋等极其残暴的手段,制造了抗日战争时期冀东地区最大的"千人坑"大惨案。

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公开审判铃木启久等8名日本战犯,惨案幸存者代表周树恩应邀出庭作证。

1952年,唐山地区专员公署主持在潘家戴庄村西南建"抗日战争潘家戴庄殉难同胞纪念塔";

1967年,滦南县增建纪念馆,陈列惨案遗物;

1971年,滦南县革命委员会将纪念塔迁至"千人坑"惨案遗址处,更名为"抗日战争潘家戴庄殉难烈日纪念碑", 1976年毁于唐山大地震;

1991年7月7日,滦南县人民政府对大惨案遗址纪念碑进行了重修。

1997年11月,由省、市、县共同投资兴建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

;2000年12月9日正式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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